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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分割单样本(财产分割协议样本)

水电费分割单样本(财产分割协议样本)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水电费分割单样本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水电费分割单样本的知识,包括财产分割协议样本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水电费分割单是由谁开

法律分析:1、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2、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4、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电费分割单去供电局怎么开

开具电费分割单需要到供电局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在缴纳电费时,向供电单位提出开具电费发票分割单的要求,并提供各个缴费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用电量和金额等信息。

2.供电单位根据提供的信息,通过系统生成电费发票分割单,并打印出来。

3.缴费人核对电费发票分割单上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有误差,及时与供电单位沟通并修改。

4.缴费人签字确认后,领取电费发票分割单,并按照各自的比例支付相应的电费。

5.缴费人可以凭借电费发票分割单进行财务核算和报销。

需注意,电费分割单需要到供电局办理,并按照相应的比例支付电费,此外还需要提供各个缴费人的信息以便系统生成电费发票分割单。

电费分割单是什么

1、电费分割单是怎么开?会计分录怎么做?

2、电费分割单是自制的单据,按照各企业分摊的比例和金额来确定各自承担的电费,原电费发票附在A企业电费分割单上,发票复印件附在B企业电费分割单上,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3、总费用单子是多少钱,每户分表多少度多少钱,盖章。附总费用单子复印件。

4、收到物业给的电费分割单怎么做账?

5、被分割给你的部分,做你的费用,用他的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做复件就可以了

6、水电费分割单可否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7、企业取得房东开具的收据或白条,不属于发票。按照《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9、)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该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0、电费分割单可否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11、房东向企业(承租者)收取水电费,对于房东而言,属转供水电的销售货物行为,房东应缴纳增值税。房东向企业销售水电,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企业应向房东取得发票。

12、企业取得房东开具的收据或白条,不属于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该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3、关于计提电费和电费发票分割单的问题。

14、那电费发票分割单是做1000元预付款的?还是做500计提费用的?

15、应该是实际付款金额,即1000元,作为预付款入账原始凭证,后面月份摊销时摘要里注明原始凭证见**年**月**号凭证就行了。

16、原始凭证分割单是自制的,其目的是对外来取得的原始凭证需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就得由取得原始凭证的一方,向另一方出具一份“原始凭证分割单”。其内容与格式可以按初始的“原始凭证”复制,但要把原有的原始凭证的初始金额与数量列明,其对方应承担的部分也列明,加盖出具分割单单位的印章与经证明就行了。既然是自制的,能说明情况就足够了。

17、电费发票分割单里的接受单位怎么填

18、电费发票分割单里的接受单位就填写交纳电费单位的名称。

19、有没有水电费分割单的范本。请发我一份。

20、水电分割单自制就可以,就是对方收取你们水电费时的发票,发票上注明下内阀是水电费分割款,另需附上总的水电费正规发票复印件。

21、企业取得水电费分割单能否税前扣除?

22、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已作废。企业租房办公,企业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用水电无法取得水电发票的,房东只给企业开具普通收据或白条。答:《国家科务总局关于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水电气征税问题的批覆》(国税函[2009]537号)规定,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驻场单位转供自来水、电、天然气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其同时收取的转供能源服务费属于价外费用,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房东向企业(承租者)收取水电费,对于房东而言,属转供水电的销售货物行为,房东应缴纳增值税。房东向企业销售水电,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企业应向房东取得发票。企业取得房东开具的收据或白条,不属于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该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有的地方有较宽松的政策,如《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规定,企业无法取得合法凭证,但有确凿证据证明业务支出真实且取得收入方相关收入已入账的,可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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